伏羲之史书记载……

伏羲之史书记载……

关于太昊伏羲的文字记载至迟在春秋战国时期即已出现,《左传》、《管子》、《周易》、《庄子》、《荀子》、《列子》、《战国策》、《国语》、《世本》、《逸周书》、《山海经》等先秦典籍都有关于太昊伏羲的表述。

《周易·系辞下》记载:“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,仰则观象于天,俯则观法于地。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,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,于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作结绳而为网罟,以佃以渔,盖取诸离。包牺氏没,神农氏作,……神农氏没,黄帝尧舜氏作,通其变,使民不倦,神而化之,使民宜之。”这段话全面系统地叙述了伏羲功业和始祖地位,影响甚大。

在正史中,司马迁《史记》从五帝之首的黄帝记起,未为伏羲立传,但他在《太史公自序》说:“余闻之先人曰:‘伏羲至纯厚,作《易》八卦。’”肯定了伏羲的文化贡献。到了东汉班固的《汉书》,则突破《史记》的界限,将上古帝王世系从黄帝推至伏羲,伏羲开始登上官定正史。

《汉书·古今人表》中首叙伏羲,次列炎、黄;《汉书·律历志序》引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“郯子来朝”诸语,认为“稽之于《易》,炮牺、神农、黄帝相继之世可知。”并以太昊伏羲为历史源头,确定他三皇之首、百王之先的地位:“庖牺继天而王,为百王先。首德始于木,故帝为太昊。”这就是说,在古帝王系统中,只有太昊伏羲氏是“继天而王”的,因而他是百王之先,炎、黄诸帝继伏羲而王。

晋代皇甫谧所著《帝王世纪》,是一部专述帝王世系、年代及事迹的史书,所叙上起三皇,下迄汉魏,三皇首列伏羲,次为女娲、炎帝。梁代肖绮《〈拾遗记〉序》中说:“文起羲、炎”。其后唐高祖《修六代史诏》和唐太宗《修晋书诏》均以伏羲为中华文化的肇始者,所谓“伏羲以降,因秦斯及,两汉继绪,三国并命,迄于晋宋,载笔备焉”。至唐开元间,司马贞为《史记》补写《三皇本纪》,综述、补充前世有关伏羲的文献材料,成一篇较为完备的史传。

至此,伏羲在历史古代典籍中历史化的过程全部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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